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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幸运的不幸者(中)(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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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从这点上倒是也能看出奴隶和贵族的待遇不同,至少贵族甚至平民的孩子在受伤之后能有个好的医疗条件,而奴隶虽然也能得到医疗,但也只是一些草药而已,所以我要极力避免受伤。

做完了今天的练习,就到晚饭时间了。作为奴隶,我不可能拥有自己的房间,所以我是和其他十几个孩子睡在一个不到二十平米的,在山体中掏出来的房间中,我的晚饭自然也在那里。今天的晚餐很丰盛,这是我战胜对手的奖赏,其他十几个孩子虽然很羡慕,甚至有人在流口水,但是没有任何人想要跟我抢,或者是求我分他们一些,因为这是战利品,代表着我的荣誉,受到所有人的保护。

你可以把战利品分给别人,因为这是你的权利,但很少有人会接受这种分享,因为分来的荣誉便不是荣誉,而是耻辱。

又过了三年,这时的我已经不再到工地干活,因为我已经到了进角斗场的年纪。这里的角斗场并不像罗马那样,只是为了满足贵族的变态**,而是作为真正的演武场,不但是奴隶,许多平民战士甚至贵族都会进场比试,当然,只要踏进角斗场,那么那么你的生命就已经交到了战神的手里,能不能活着走出来就看你的实力以及运气了。

在这个国家里,角斗士还有一个作用,那就是在战场上作为敢死队,只要参加战斗满十场没死,那就可以摆脱奴隶的身份成为一个自由民。也许有人会说参加十场战斗太简单了吧?当然不是,因为作为敢死队,首先,必须只有冲锋这一个动作,因为如果你慢了,你身后的任何人都有可能把你撞倒,甚至杀掉;其次,如果打了败仗,那敢死队中活着的人就会被处死,不论战斗失败的原因是什么。至于敢死队只会出现在战场上敌人最多,战斗最激烈的地方,那都只是常识。

我很幸运,因为我参加了三场战斗却没有死,这样我就可以享受活下来的奖励了。按说,作为一个奴隶,怎么可能会因为本职工作而获得奖励呢?角斗士和普通奴隶可不一样,虽然他们有着奴隶的身份,但是他们同样是战士,同样拥有自己的荣誉,同样受到所有人,甚至是贵族的尊敬,当然,前提条件是你参加过战斗并活了下来。

第一次战斗结束,我获得的是一个单独的房间,虽然这只是一个五平米左右的窑洞,而且没有门,有的只是木制的栅栏,但这里属于我的,是属于我的家。第二次,当我拿着断了的青铜剑,满身血迹的回到自己的家的时候,我得到了队长给予我的一柄铁制双手剑,要知道,许多正式士兵都得不到铁制武器。

一个女人,或者说,一个女孩儿,这,就是在我第三次从战场上回来的时候,在家中看到的。

这个女孩儿年龄不大,应该和我差不多,棕色的卷发,蓝色的眼睛,全身裹在一块兽皮里,似乎里面并没有穿衣服。我听老兵说过这个,有些强壮的角斗士拥有享受美色的权利,这不但是奖励,还可以让部族得到更多强壮的奴隶,因为这些“美色”也是奴隶。

我其实就是这样一个人,我不知道自己的母亲是谁,因为奴隶的孩子在出生后,经过检测,就会被集中抚养,他们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而他们的父母也不会知道哪一个是自己的孩子,除非达到一定的条件,不然这些人这一辈子都会是奴隶。

看着窑洞内的女孩,我没有进去,而是把自己的剑插在了门口,接着走到水井边,脱掉皮甲,打了一桶水冲洗了一下自己的身体——这是我每场战斗后留下的习惯。当我再次回到家里的时候,女孩依然保持着跪着的姿势没有动,但是颤抖的双肩告诉了我她的恐惧。我想都没想,直接扯掉她身上的兽皮,她虽然很恐惧,但是没有叫,也没有挣扎,很顺从的被我按倒,压在身下,尽一个女人的职责。

第二天,我和平常一样醒来,看了一眼身边依然在沉睡的女人,我起身穿好衣服,拿起剑,和平常一样去练武场练习,至于这个女人,按照规矩,她白天还是会回去工作,在晚上的时候再次来到这里,直到我战死,或者她怀孕,亦或者我成功脱去奴隶的身份。

也许这很无情,不过这就是规矩。

“你叫什么名字?”一个月后的一天,在我离开之前,我突然问她道。

“乌娜。”女人淡淡的回答。

这是她最后一次离开,昨天晚上是她最后一次来这里,因为她已经怀孕了,而我今天就要再次踏上战场。我不可能给她或者我未来的孩子什么,因为从现在开始,我就已经和这个叫乌娜的女人没有关系了。也许我看不到自己的孩子出生,但这又如何?是我的孩子,不论是男是女,都一定会活下去的,因为这是我生命的延续。

我已经给了你们活着来到这个世界的权利,那么,顽强的活下去吧,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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