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合理与合法(2 / 2)
他慢慢地又把那判词看了一遍,没有头绪。他又把《永徽律》翻到坐赃至罪这一部分细看。条文是这样规定的:“诸坐赃致罪者,一尺笞二十,一匹加一等;十匹徒一年……”看到这里,不由得眼前一亮,心中便有了计较。
他站起身,拿着判词来到了刑房,把那个承办案件的书吏叫了过来,将判词递给他,问道:“你判词上说了,案犯得脏值绢五匹,对吧?”
“是啊。”
“是按照什么地方的卷价估脏的?”
“按咱们益州。”
“嗯,益州的绢价多少?”
“六百七十文一匹。”
“那京城的呢?”
“六百文一匹。”
“江南呢?”
“五百文一匹。”
“你怎么知道这么详细?”
那书吏笑了笑,道:“我有个亲戚正好是作绸缎生意的,我经常听他念叨,所以知道。”
“那全国绢价最便宜的和最贵的分别是哪里?”
“最便宜的是江南,最贵的是河南和咱们剑南。”
“朝廷没有说按照哪个地方的绢价计算吗?又或者出台一个统一的规定?”
“没有啊。”
“既然没有,那你按照最贵的地方的价格来估价,这合适吗?”
“这个……”书吏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以前都是这么做的。”
“嗯!我再问你,这超出损失额的赃款,刚刚好是价值五匹吗?”
“不是,差一点。”
“差多少?”
“差不到一匹的样子。”
“那就是说,没到五匹了?”
“是!”
萧家鼎立即板起了脸,道:“是多少就是多少,你怎么能自己多加呢?”
那书吏很是窘迫,忙哈腰道:“是是!那我这就改过来。重新报批好了。”
萧家鼎嘴角露出了微笑:“那坐赃少了,这处罚是不是也不能这么多了?”
“是的,应该判处笞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