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个儿郎目灼灼似贼!(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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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宁出自于聊斋志异,聊斋志异大致有四个主题:一是才子佳人式的爱情故事;二是人与人或非人之间的友情故事;三是不满黑暗社会现实的反抗故事;四是讽刺不良品行的道德训诫故事。这四个主体,除了第三个之外,其他的,可以说是都是被人所认可的,主流社会所允许甚至是称赞的。而婴宁一文,更是聊斋之中最为让人喜欢的文章,不但有才子佳人,更重要的是,这佳人还是个狐妖的女儿,鬼母的养女。
这样的玄奇构思,更是大明朝的人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此文一出,害怕不火?
而另外一个原因,则是婴宁此女,实在也是连子宁相当喜欢的一个女性,说是中国文学中笑得最美的女孩儿,当之无愧。
这小说不长,还不到万字,定然是不符合要求的。而且这种近似于大纲一般的叙述方式,也不能将人的眼睛给勾过来,不过对于连子宁这等扑街写手来说,将万字的大纲扩充到五百万字都是轻轻松松,更别说是十万字了,那当真是手拿把攥的容易。
他心中既然有了定计,便将那婴宁全文在脑海里回想了一遍,又是拿出了自己之前写过的几篇文章,熟悉了一下这大明朝的遣词造句,是文是白的修辞方式。看完之后,心里确有几分感慨,虽然才情不再,但是他眼力见儿还是有的,总不能全忘了。这连子宁的文章写得相当好,加上一笔字也是极漂亮,如果没有自己这档子事儿的话,中进士不敢说,但是一个举人那是定然没有问题的。
将心中的那些芜杂的情绪祛除出去,连子宁骤然下笔,笔走龙蛇毫不停顿,当真是文思如泉涌,下笔如尿崩,这时候,他这货真价实的秀才的功底就显现出来了。若是换成一个现代人初次用毛笔写字儿的话,定然是手跟不上脑子,但是他手速极快,不过是短短的半个小时,却也写了足足有千五百字。虽说比不得电脑打字,但是也是极为的出色了。
这一千五百字写出来,正好是写到了那王生上元游,有女郎携婢,拈梅花一枝,容华绝代,笑容可掬。生注目不移,竟忘顾忌。女过去数武,顾婢子笑曰:“个儿郎目灼灼似贼!”遗花地上,笑语自去。
连子宁长长的吁了口气,将毛笔撩在笔架上,揉了揉有些发酸的手腕儿,心里大定。看来自己这扑街写手的功底儿还在,照这个速度下去,估计到明天就能写完上册了,到时候拿到书店里面发卖一番,也好挣下自己的第一桶金。
连子宁心中豪气勃发,尼玛,这天下间日产字数五万的,除了血猪头,又多了我连某人一个!
正想着,他忽然感觉似乎有点儿不对劲儿,怎么似乎有两道温热的鼻息,打在自己的后脑勺儿上……
连子宁身上的汗毛顿时就炸了起来,他此时正写着鬼故事,自然就心里有点儿发虚,赶紧回头一瞅,却见城瑜站在后面,柳眉倒竖,一双眼睛很是愤怒的瞪着自己。
连子宁顿时松了口气,拍拍胸脯,埋怨道:“哎呀,城瑜,你是想吓死我啊?”
“哥,你在写什么?”连城瑜一字一句的问道,眼中寒光闪烁。那表情,就像是老师上课逮到了偷看小说的学生,又是生气又是可惜。
“啊?”连子宁竟然莫名的有些心虚,这种感觉,自从五年级那次被班主任上课逮到看《天剑绝刀》之后已经许久没有出现了,他讪讪一笑,打了个哈哈道:“啊,城瑜,我这,嘿嘿,随便写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