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二章 手把灵石换铜子(1 / 2)
神州北域,距离封禅山约万里的邺州之北,有一玉境湖,神州十二宫之一的天一宫道统便座落此地,与神州北三道为邻,乃是一方赫赫有名的仙家势力,据传天一神水宫道统出自四海,天一宫道祖曾经向沧澜海龙王问道求仙,后有所成,才在玉境湖立下了自己的道统。
仙家喜清静,哪怕有御下之民,也往往将城池建于千里之外,免扰清修。
而如今天一神水宫御下的邺州大城却是人气旺盛,日夜皆有仙家子弟御剑而来,在此城间歇宿,对于邺州城内居住的凡俗百姓来说,这一年内看到的仙家子弟,可真比平时一世看到的都多,而这一切的缘由,便是因为神水宫一年前颁下的一道法旨了。
沧澜海龙宫长公主招婿!
一年前,随着天一宫这道法旨被使者带向四方,立时引动了四州波澜。
龙宫公主不外嫁,这是修行道上的人尽所周知的事情,而何况是长公主敖贞?
这位长公主便是在神州,亦有不弱的名声,据传她因龙宫夺嫡之事,曾忍辱负重,隐居在千流海,不惜自污名声,也要为龙宫正统保留下一份香火,只因后来机缘巧合,异象投印虚空,才使得其贞洁之名传遍四州,提及此女,很多德高望重的老真人都点头称赞。
对于龙宫夺嫡之事,这些老真人不会妄发议论,但却并不防碍他们对这个心系龙宫的女子道一声“奇”,甚至说曾有古世家的某位老祖曾经在一场论道仙会上叹过:“得媳如此,何愁家道不盛?”据悉,若非因着身份不便,这位老祖真要亲自为自己的玄孙求亲了。
当然了,名声是一方面,另一个方面就是,娶了龙宫女子,本来就有着妙不可言的好处。
身份、名声再加上那龙宫长公主本来就是天下闻名的大美人儿。因此这招婿法旨一出,整片天一神水宫的地界便热闹了起来了,而天一神水宫宫主认了龙女为义女,也为她考虑的十分周全。法旨一年前便颁布了下去,足足一年时间准备、挑选,只为择一良婿。
如今,各地赶来的年轻修士已经难言其数,身份尊贵的。如今早就已经搬进了天一神水宫居住,但纵然天一宫楼阁无数,地域广阔,却也容不下这无数的俊彥以及他们的仆人坐骑等等,这也就导致,身份不够的,就只能先去千里外的几座凡人城池住着了。
实在不行,你在野外露宿也没人管你,只是这面子却差了许多。
正因着这一原由,才导致这周围的数座大城出现了“千万仙家入城池。手把灵石换铜子”的说法,实在是来的人太多,就连这普通人居住的城池也人满为患,来的晚的,就算想找个普通的客栈都找不到,而且凡人不识灵石,就认铜子,你给一块红彤彤的石头人家不要。
通过这一点,倒也分出了诸仙家子弟的身份尊卑。
身份最高的,便直接被请入了天一宫歇脚。次一些的,也可以在神水宫周围的空地上施展神法建起楼阁,暂作歇脚之处,而再次些的。便只能到凡人城池来投宿了,可这还是来得早的,来的晚一些的,连凡人客栈乃至民居都住满了,拿着钱都不好找地方。
而此时的邺州城外,正有一位灰头土脸的少年带着一只体形胖大的金毛乌鸦溜哒着走进了城门。那守城的凡人将领在这一年里,眼神已经练出来了,搭眼一看,便发现这少年身上的衣衫乱而不脏,显然便是那仙家子弟最喜欢穿的法衣,可以避尘,而看法衣样式粗躁,花纹无甚讲究,并非神州几大法衣阁的产物,便判定他是来自偏远地域。
身后跟着一只胖大乌鸦,便说明他还需要坐骑,可见修为不甚高明,再加上他身上除了悬在腰间的一尊白骨小塔外,别无装饰,却也可以推断出他身上油水不多了。
当然了,仙家子弟就是仙家子弟,再不济的仙家子弟,可也不是自己这凡人统军将岭可以得罪的,因此守门将军也客客气气的允许他入了城,然后将一道卷轴递了过来,那少年打开了卷轴瞄上几眼,却见此乃天一宫颁下的法旨,严禁仙家子弟在城内斗法闹事等等。
人多了自然就事多,在凡人城池里,仙家子弟想要夺人性命催城倒楼,可谓是简单之极,但天一宫也因为颁下了严令,别说闹事,凡在城内施法者,一经发现,都会受到严重警告,逐出城去,若是因施法惹出了什么乱子,那天一宫执令弟子便会出动,斩于当场。
法令极严,这些甚至没资格进入天一宫外围,只能住在池里的仙家子弟,还真没脾气。
“连续赶了三个月的路,可真是把大金爷我累的够呛……先找地方住下吧!”
入城之后,大金乌懒洋洋的向少年传音。
这两个家伙自然就是从北俱妖地专程赶来的方行和大金乌了。
当时方行被那琉璃世子一句话就说的不淡定了,原因便听说了龙女招婿之事!
这臭娘们,竟敢背着小爷找男人?
反了天了!
再不赶过去揍她一顿,还不得上房揭瓦?
一怒之下的方行,立刻就提着大金乌往神州赶来了。
直到他们离开的妖庭后,才发现自己想的太简单了,妖庭距离神州中间隔着妖地那偌大的地域还有一片无垠无迹的沧澜海域,就算大金乌掌御了元婴之下的极速,但靠一双翅膀飞过来那也得按年来算啊,而且这还是在它不吃不喝不休不歇的前提下,而他得到这个消息时,距离那天一宫所说的择婿之日,却只有三个月时间了,可以说是拼死拼活都赶不过来!
无奈之下,两个家伙一商量,便跑去逐妖盟御下的翼州城干了一票,于众目睦睦之下打进了城中,强行抢了祭台,传送到了这神州来,不过毕竟还是因为对祭台掌握不熟。位置稍稍偏了一点,却跑去了相邻的孟州,待到回头赶来邺州时,时间已经消耗的差不多了。
“这位仙家请留步……”
正打算先找个地方饱餐一顿。然后歇歇脚时,城门旁边,却有人迎了上来,是个胖胖的小老头儿,肚子大的看不见脚。唇上一两撇八字胡,穿着个印满铜钱的长衫,简直就是在告诉别人自己是奸商,但脸上笑的倒是和善,拱了拱手,朝着方行走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