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零四章 谋反(三)(1 / 2)
茂永公转身离去,心中却有些恼火。他是个性情刚硬的汉子,实在有些不明白,自己辛苦将女儿抚养长大,苦心孤诣暗中栽培,这么大的付出,怎么就比不上生育之恩了?这丫头为什么要偏帮那个贱人?
他虽然嘴上说了想想办法,但是在转身而去的那一刹那,对那贱人再次变得心如铁石:死了才好!永真王你快帮本座一个忙,马上杀了她!
“义……”权鹤仪忽然在后面喊了一声,开口之后却生硬的改变了一下:“父……亲……”
茂永公一瞬间呆住了,他慢慢转回来,发现权鹤仪正看着他,那眼神,就像是她三岁那年,自己给她买了她最喜欢的棒花糖时候的样子。
“您还活着,真是太好了。我知道宋先生是这个世界上唯一有希望救活您的人,他真的做到了,这件事情我一定好好感谢他。”
茂永公感觉自己的心脏被无数双小奶猫的爪子揉来揉去,几十年了,虽然义父和父亲的称呼只差了一个字,可是其中情感的距离却是天差地别,茂永公感觉眼睛发酸,赶紧又背过身去,冷哼了一声岔开话题:“感谢可以,不准以身相许,你是我茂永公的亲生女儿,这世上还没有配得上我女儿的男人!”
说完,他又哼了一声,摇头晃脑的走了,总感觉很得意的样子。
权鹤仪愣了一下,暗中啐了一声,天下父亲都是一个样子,总觉得自己女儿是最好的,没有哪一头猪有资格拱了自家白菜!
但是权鹤仪真没有这种想法。她比苏云姬更加睿智,没有这种想法不仅仅是因为感觉到了自己和宋征之间的差距,而是她能够察觉到,宋征和整个世界之间似乎都存在着某种隔阂。和他能够真正亲密无间的,只有他的一双儿女。
这种感觉,就像是宋先生藐视整个世界。
他这种心态,又怎么会和这个世界的女子有什么牵扯?
况且,她是真的觉得宋先生的年纪和他的外貌相合,应该只有二十来岁,跟自己的年纪差的太多,不合适。
她在皇宫之中胡思乱想了一番,又开始担心母亲。
不论那个女子当年做过什么错事,短短一次相见,她却看得出来,这几十年来,痛失爱女的悲剧一直在折磨着她。她当年应该很美丽,现在却像个垂垂将死的老妇,干枯破败,离死不远。
她暗叹一声,又恨不起父亲来。
……
茂永公虽然答应了女儿,而且现在真的是不想让女儿失望,但是这件事情终究违背他的本心,他在皇城外的皇城司大营中拖拖拉拉,好一阵子才离开了永安城,去城外找到了宋征。
他对于宋征的能力,比女儿认识更加真切。因为在他“重生”的过程之中,他是亲自经历了自己的整个身躯在宋征的看护下,从无到有慢慢复原的过程。
其间,宋征施展了很多匪夷所思的“能力”。
更重要的是,他重生之后,这是一具全新的身躯,没有经过任何修炼,本来应该功力尽失才是,但是宋征似乎只是犹豫了一下,就将他原本的力量“赐还”给他。
而且整个经过,宋征没有一点疲惫的样子!似乎对于先生来说,也就是稍微有点麻烦的事情。
他把请求向宋征说了,宋征想了想,判断着自己插手永安城事务的利弊,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从自己的角度来看,百利无一害。
永真王勾结噬魂魔蚁,而自己和噬魂魔蚁乃是敌人。
自己插手之后,永安城真皇地位稳固无比,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作用的自己,名声可以迅速传扬出去。这里是皇城,全世界关注的地方。
“好。”他很轻松的答应下来,说道:“你负责找到囚禁她的地点,剩下的事情我来解决。”
茂永公跪拜叩首:“多谢先生。”
他暗中松了一口气,觉得只要先生答应出手,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不能解决的问题。
宋小圣跃跃欲试:“父亲,交给我吧,那个什么狗屁永真王,我保证把他屎都揍出来!”宋征瞪了他一眼,粗俗!
宋小天在一边说道:“爹爹,还是我去吧,弟弟是个大笨蛋,只会用蛮力,救人还是要随机应变的。”
女儿这么一说,宋征就觉得有道理,比那个混小子好得多。
“好,这次交给你了。”
茂永公不敢小看宋小天,毕竟宋小圣和宋征能力超强,各种耀眼的战绩摆在那里,宋小天虽然从来没有出手,但是这样一个家庭中,她能稳稳压住弟弟,必定同样不凡。
不过心里还是有些不踏实,不知道这一位小姑娘的手段究竟如何。
虽然如此,他还是再次一拜:“那这一次就拜托小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