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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气无比的微博头像总算给了她一点儿支撑下去的动力,然后就是一条条翻看微博。
崔璀的微博自拍很多,而没有了紫色眼影、夸张面妆和泡面头的荼毒,崔璀立刻显现出他天生丽质(咦)的一面——怎么拍怎么帅!怎么拍怎么美!
可是,这微博画风是怎么回事儿!
举例如下:
崔璀v:有人问我为什么粉丝那么多评论那么少,傻,当然是因为我那一百零一万粉丝里有一百万是买的!
到底谁傻啊喂,买粉什么的这么大咧咧地说出来真的没关系么?!陈茵茵敢肯定,这微博背后绝壁是这二傻子本人而不是经纪人,谁家有这样的经纪人不得开了他啊!
而这样的自黑微博简直是贯彻始终,而在崔璀那为数不多的粉丝口中,崔璀荣获“自黑小能手”称号。
笑着翻完了崔璀的微博顺便添加关注,陈茵茵一拍脑袋,才想起自己搜崔璀的初衷——辣个一身白衣温润如玉的美男纸!
搜索《十年书》,挑出的新闻中总算出来几张清晰海报,海报上那玉树临风的男纸则再次让陈茵茵呼吸加促满面绯红,可是——妈蛋这跟那个二傻子居然是一个人!
陈茵茵觉得自己的脸都要裂了[姚明脸]
怀着这样纠结又期待的心情,陈茵茵将电视转到了土豆台。
土豆台已经在放《十年书》的片头曲。
激烈快速的旋律瞬间抓住了陈茵茵的耳朵,但更吸引她的是快速切换的场景中,一个又一个各具特色的人物。
除了崔璀扮演的主角外,《十年书》还有不少戏份多的角色,而扮演这些角色的演员虽然都挺面生,但却不缺帅哥美女,而且,不管男的女的,各个都有特色!
陈茵茵看着一个个闪过去的人物,心里已经开始勾勒出一出狗血大剧了。
可是……眼看着片头曲即将放完,陈茵茵纠结再纠结地看了看电视,最终还是换了台。
虽然二傻子很帅,可《天骄》里有她本命啊!她不能那么喜新厌旧,先看本命!
频道一换,肆意渲染的水墨换成了一片热闹的集市。
人来人往的集市上,一个“小乞丐”弯着腰,手悄悄伸进包子铺当街的笼屉里,拿出一个白嫩嫩的包子后张嘴就咬,嘴刚咬上去,包子铺老板娘就叫喊了起来:“小兔崽子居然偷老娘包子!”
小乞丐跑,包子铺老板追,追到街上,忽然驶来一辆华丽的马车,小乞丐作势被马车撞到,躺在地上不起来,而膀大腰圆的包子铺老板娘则追上去喊打喊杀。马车掀起一角,一个盛装丽人脸上露出同情之色,善良的道:“包子多少钱,我替他付。”
一场偷窃以美人儿的善心告终,马车辚辚而去,揣着包子的小乞丐望着离去的马车,想着马车里那善良可爱的美人,一脸感激之色,暗暗道:“带我出人头地时,定不忘恩情!”
陈茵茵看地津津有味,目光一直随着“小乞丐”转动——本命即便是扮乞丐依然辣么帅!
然而身边很快响起一道不和谐的声音:
“这是群众演员还是来回移动的木头桩子?我都看到他们从包子铺前面走过三趟了!”
“呵呵,这是乞丐?脸上只有一道泥印子,其他地方特么的比我的脸还白!”
“还有那是乞丐服?真的不是最新流行的破洞衫?”
“卧槽那是偷包子啊,好歹有点儿职业素养,动作隐秘快速懂不懂?那老奶奶一样的速度,那弯着腰就以为自己是隐形人的阿q精神,被抓真不亏!”
“笼屉掀开没冒出一点儿热气,演员还要装出被包子烫到的样子,嗯,我承认,在这一刻,演员还是有演技的!”
“哎,又是大家小姐勇救吊丝男,不过男主你怎么知道车里是个心地善良容貌美丽的美人儿啊!躺那儿不跑就等美人救,万一美人儿不救你你咋办?就这智商,还是别想着出人头地了,卖包子比较适合你。”
balabala……
“娘啊……”陈茵茵一脸欲哭无泪地看着自家娘。
原本看地津津有味的,可你这么一吐槽、这么一吐槽——特么好像真是那么回事儿啊!
扭头再看,自家本命那白嫩帅气的脸蛋就显得格外别扭起来——卧槽你是个乞丐啊喂!
“嗯?”陈妈一扬眉,一瞪眼,陈茵茵立马缩头,“没、没啥!”
“我就说嘛,这有什么好看的,茵茵快把遥控器给我,今天《战地双雄》最后一集啊!”陈爸虎视眈眈瞪着遥控器。
“爸!那什么双雄你都看八遍了!”
“哪有八遍,才七遍而已嘛!”
“《美容百分百》开始了~”陈妈妈看了看时间,目光也投向陈茵茵手里的遥控器。
“茵茵啊,这电视没看头,给爷爷换到那个《中医养生》哈~”陈爷爷慢悠悠地道。
陈茵茵抱紧遥控器,坚贞不屈视死如归状,可少数难敌多数,眼看遥控器就要被暴力抢夺,陈茵茵灵机一动,啪嗒按下遥控器。
按下遥控器前,主角正发现一颗珠子,这珠子叫天地珠,是天地至宝,将教会他如何行军打仗,如何修成武道至尊,如何征服天下……而在珠子的指导下,主角很快修炼小成,一挥手,一股气流涌向十米外的大树,咔擦,大树拦腰而断。
彼时,陈妈的吐槽声适时地响起:“天地珠?那不是小时候玩儿的玻璃弹珠嘛?哟,还是七色儿的。气流是不规则的,树的断口居然比我刀切的豆腐还整齐,差评差评!”
娘哎,我的亲娘哎!
望着那跟叫做“天地珠”的玻璃弹珠,陈茵茵面无表情,按下换台键的手更加果决了。
玻璃弹珠版“天地珠”消失,电视画面转到土豆台,此时《十年书》开头已经过去,陈茵茵不知道前面发生了什么,只看到,画面一转,入目就是一幕相当震撼的场景。
极目望去,绵延百里尽是大火烧过的景象,从烧毁的断壁残垣来看,依稀可知这里原本是一片雄伟的城池。偶尔有还未燃尽的灰堆“噼啪”冒出一个火花,空中飘着星星点点的烟灰,凄厉的夜枭声响彻耳边,幽咽的伴奏像是风中幽魂的哭泣。
即便隔着屏幕,似乎也能感受到那大火焚烧后的热气扑面而来。
“咦……这场景看着很真啊,不会真的烧了这么一大片地方吧?现在拍戏都这么壕了?”陈妈小声嘀咕了一声。
场景由远及近,衣着狼狈,脸上还满是黑灰的少年站在大火焚烧后的城池中,低头,从袖中掏出纸笔来。
有了纸笔,还缺墨砚。
少年却没去找墨砚,而是从地上捡起一片碎裂的瓷片,然后,用那瓷片在手腕上一划。
鲜血瞬间汩汩而出,滴落在满地黑灰上。
少年拿笔,去蘸那混了黑灰的鲜血。
毛笔蘸饱了鲜血,如游龙般在纸上游走,写出的字不是墨色,而是鲜红中掺杂着星星点点的黑。笔尖到处,异象丛生。
“沙”——平地起风沙。
“覆”——黄沙覆荒城。
“匿”——荒城匿其踪。
凄厉的风沙声中,漆黑的城池被黄沙一点点掩盖,像是一幅浸了水的字,墨迹逐渐在水中化开,字迹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模糊,最终,清水变浊,黑字消失,纸上重新变得一片空白。
被焚烧过的城池消失,漫天黄沙中,少年力竭,身子瘫软萎地。
风中传来马蹄声。
马上人身着红衣,五官明艳,长发如飞扬的马鬃,随着马身颠簸荡出漂亮的轨迹。
马儿未停,红衣女子于疾驰中弯腰一把将少年捞起,“你这个样子是做什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少年被放在马上,眼皮微抬,映出满天如火的红霞。
“十年。”
“十年后,我回来。”
这是一个复仇故事,一个由复仇引出的传奇——十年辛苦,十年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