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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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离开信阳候府后,贺莲房便回到了平原公主府。她没有去见唐清欢,而是转到了地牢。那几个在人群中煽动众人情绪的男子,都已经被玄衣卫抓了回来,如今正以锁链扣在墙壁之上。此刻他们一个个的脸上都充满了恐惧之色,但却表现出一副无所畏惧的模样,那外强中干的眼神,叫贺莲房看了都觉得好笑。可是此时此刻,她完全没有心情笑。“王妃娘娘!你将我们这些平民百姓抓来做什么?!我们是无辜的!是无辜的!”为首的男子看见贺莲房,开始喊冤。“我们不过是跟其他人一样看个热闹,没有其他的意图呀!”“是呀是呀!王妃娘娘,咱们真的是清白的,你这样平白无故将我们抓来,难道就不怕天下人耻笑吗?还是请王妃娘娘赶紧把我们给放了,否则的话,我们可不敢保证以后出去会说些什么!”一人□□脸,另一人便唱黑脸,势必是要威胁贺莲房将他们给放出去。瞧瞧,他们还真以为她是那个慈悲心肠的贺莲房呢。贺莲房一直觉得,她的善良和怜悯,应该给那些值得的人,像是这些几乎称不上是“人”的人,她哪里来的闲情逸致,将自己的同情心浪费在他们身上?在对待敌人的时候,她永远没有丝毫善心可言。“出去?你确定你们出的去?”贺莲房微微一笑,天枢搬来椅子给她坐下,阳光透过入口折射下来,照映在她身后,显得那样美妙圣洁,她绝美的容颜使她看起来如同活菩萨下凡,这也是不少受过她恩惠的百姓称她为小菩萨的原因。然而今日这菩萨,却不是慈眉善目,而是要让双手沾满鲜血了。“难道这平原公主府,就像大街一般,你们想来便来,想走便走?”她微笑着问,脸上的表情也足够美丽温柔,可她话语中透出的森森鬼气,却让那几个男子莫名地毛骨悚然。“告诉我,谁派你们来的?”听她这样问,天璇不由得讶然:“王妃,难道不是聂六?”“他才不会做这样的事,那人自诩聪明绝顶,毁了清欢也不过是为了让我难过,找这些人煽动百姓,又算得上什么呢?”聂靖那人,是极致的小人,也是极致的君子。很矛盾,但却很神奇地出现在同一个人的身上。“没、没有!没有人叫我们去,我们就只是去看个热闹,哪里知道会惹出这样的事情来?”另一名男子连忙否认。“王妃你大人有大量,便饶了小人吧!小人保证,出去以后,决不胡言乱语,决不!”贺莲房静静地听着,却没出声。天枢走上前,墙上的刑具血迹斑斑,他却看都没看一眼,而是拿出了一个布包。布包打开,便可以看见里头整整齐齐地排列了几十根雪白发亮的长针。他拈起一根,走上前一步,冷漠地撕开为首男子的衣服,将针从他的皮肉里穿了出去。出血量最小,痛感最大,偏偏还点了他的血,让他连抽搐都做不到。那男子不过是地痞无赖,哪里有能耐忍住,哀嚎一声,想要大叫表示招认,嘴巴却被布巾堵住,发不出任何声音。随后,他便眼睁睁地看着天枢一连将三十根长针穿过了他的皮肉,基本上没出多少血,因为针刺的极其巧妙,完美地避开了所有的血管,但是疼痛却是几百上千倍的。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手臂像是腊肉那样被串起来,男子白眼一翻,便晕了过去。其他几人都被吓傻了,有个竟被吓得失了禁,难闻的尿骚味瞬间弥漫。先前还想咬牙忍着不招,毕竟事成之后他们若是能守得秘密,也就至少还有几十两银子拿,他们的确想要那笔银子,可若是有钱没命花,那他们要钱做什么?再说了,他们又不是什么好人,做什么要遵守承诺呀?!就算那人事后要杀他们,也总比现在死在青王妃手里强!好死不如赖活,能晚死一会就是一会呀!“我招!我招!王妃娘娘!我招!我全招!求求你饶了小人,饶了小人吧!”若不是被挂在墙上,男人早跪下来磕头了。贺莲房冷淡地望着他们:“你们现在招,我却不想听了。”她淡淡地望向天枢:“玉衡送来的你可都看了?”天枢点头:“是。”“他们交给你了,务必要好生伺候,使得他们感到宾至如归。”说完,贺莲房起身离去。天枢恭恭敬敬地答道:“属下遵命。”目送贺莲房离去后,天枢冷酷地走向几个男人,他们眼中所透出的恐惧之色令他感到一阵快意。这些人,此刻倒是知道害怕了,平日里欺男霸女做些伤天害理的事情时,也不知有没有想过会有今日的下场。“你们四人,因租子害死陈老汉一家口,去年夏天,糟蹋了张家姑娘,逼得张家姑娘投井自尽,她的未婚夫来寻仇,被你们活活打死扔至乱葬岗,今年你们在如意赌坊,借着讨债的名义,将十几名年轻姑娘卖进青楼,平日里更是欺压百姓,无恶不作,这一桩桩一件件,你们心里清楚。”所以,死有余辜。在贺莲房去信阳候府的时候,贺茉回已经得到了消息从大学士府赶来陪在唐清欢身边。唐清欢已经清洗过了,在最初的绝望过后,她突然变得无比平静,这种平静让贺茉回都觉得可怕,她不敢离开唐清欢身边,即使唐清欢再三重复不需要她陪伴。贺莲房进门的时候,唐清欢正安静地坐在桌边,贺茉回陪在她身边,欲言又止的模样,似乎想安慰,但又不知该如何安慰。见贺莲房来了,她连忙露出求救的眼神:“大姐……”唐清欢抬起头:“莲姐姐,你来啦。”她的神情是那样平静,叫贺莲房心头疼痛不已。“放心,不会有事的。”唐清欢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来。她本是笑起来如同花朵一般温柔的少女,可如今却像是在一夜之间凋谢了:“莲姐姐,你可不要自责,这跟你没关系。”“如果不是我,聂六不会对你下手。”“如果不是莲姐姐,说不定,我早就死在唐家了。”唐清欢声音温柔。“做了这事的是聂六,与莲姐姐无关。”她站起来,认真地凝视着贺莲房的脸:“莲姐姐,我得回唐家,不能留在公主府。”“我让你留下来的,谁都不能说什么。”“不行,我的事情已经闹得满城风雨了,若是我留下来,对莲姐姐和回儿的名声不好,莲姐姐,你让我回去吧,我会永远记得你对我的好的。”贺莲房摇头:“从今天开始,你再也不许回去唐家,你要留在我身边。”唐清欢突然跪了下来,不顾他人阻拦,端端正正地给贺莲房磕了三个响头,然后抬起头,认真地道:“莲姐姐,清欢活了十几岁了,从没有人像莲姐姐这样对我好过。我在唐家虽然算不得什么,可到底也是名正言顺的唐家人,如今聂六少对莲姐姐虎视眈眈,我留下,只会成为你的累赘。莲姐姐,若是要为我讨个公道,就让我回去,然后专心对付聂六少吧。更何况……这一切都是命,怨不得旁人。”她说着说着,眼里已经蓄满泪花。她曾经以为自己会死在唐家,她没想到这世上还会有人真心待她。她愿意为了贺莲房去死。更何况这件事完全错不在贺莲房。是聂靖下的手,难道聂靖做的错事,却要怪到贺莲房身上去吗?唐清欢不是那样的人,她最大的优点,也是最大的缺点,就是太会为旁人着想,永远都把她自己放到最后。恍惚中,贺莲房突然觉得自己可能根本就不适合有朋友。燕云旗死了,唐清欢被毁……似乎她们都是因为跟她沾上关系之后,情况才急转直下的。她深深吸了口气,仍然坚定道:“不,我不许你回去。”“莲姐姐!”唐清欢低吼,她素来是个温柔懂事的孩子,但此刻她却喊了出来:“难道你还不明白吗?!只有我回去了,你才能名正言顺地查下去!我回去唐家,坐实了这件事,你才能抽丝剥茧,这件事,所有人都知道了,既然已经人尽皆知,便闹他个天翻地覆吧。若是你不让我回去,我便一头撞死在这公主府里!”她神情决绝,贺莲房却如遭雷击,蹬蹬蹬倒退了几步,幸好天璇眼疾手快地扶住了她:“王妃……”贺莲房握紧了拳头,她极力地隐忍着内心深处澎湃着的愤怒,好半晌,才从牙缝中挤出字句来:“你可知道,聂六能在你回府后下手,还不被人察觉,说明唐府必定有人与他应和!”唐清欢笑的很难看:“唐家的人,难道我还不知道吗?他们能将我送到齐世子的床上去,又怎么不会为了讨好信阳候爷,顺水推舟,将我做个人情送给聂六少呢?”她不过是个不起眼的庶女,没有家世也没有受宠的姨娘,她卑微的一无是处,不欺她,欺谁呢?“可就算是这样我也得回去,我姓唐,这辈子我都没有办法摒弃这个名字。”说到这里,她看向贺莲房,认真地道:“你知道的,莲姐姐,若是你不让我走,我是真的会死在这里的。”听了这话,贺莲房神色凄然。过了一会儿,她转过身离开,背影无比萧条。知道她这是妥协了,唐清欢低头,再抬起时,便是与贺茉回告别。贺茉回不放心,要跟着她回去,却被唐清欢给拒绝了——自打相识以来,她已经受了贺家太多太多的恩惠,在这种时候,这种不堪的事情发生在她身上,她想要那仅有的一点点自尊,把自己给包围起来。躲在马车里,她偷偷地哭了。她其实很害怕,很彷徨,甚至有想死的心。她对昨晚的记忆不多,但却明确知道自己已经不是清白之身了,大腿内侧的血迹明明白白地告诉了她这一点。在这个女子贞操如此重要的年代,她不洁,这说明什么呢?这说明,她这辈子,都要背负这个污点度过一生!她好怕好怕好怕,可是她不能说出来。她不能再让莲姐姐为她担心,她对她那样好,如果不是莲姐姐,她早就在几年前便已经做了齐鲁两个世子的玩物!而现在,虽然她已非清白之躯,可至少,她还活着。摇光送她回的唐府,唐家人终于明白了唐清欢对贺莲房而言有多么重要,一时半会也不敢动她,唐理还想着讨好一下唐清欢,从而试着跟贺莲房套套近乎,可没想到唐清欢回来后便闭门不出,谁也不见,将他们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贺莲房离去前的那番狠话他们也都听着了,唐理毫不怀疑贺莲房有灭他唐家满门的能力!他是为了信阳候的青眼,才会鬼迷心窍答应帮忙的呀!唐清欢毕竟也是他的女儿,如果不是逼不得已,他怎么会把她送出去呢?难道有个清白被毁的女儿,他的名声就比较好听了吗?!若是两边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既没讨好到平原公主,又没讨好的聂六少……唐理的脸整个黑了,那样就真是他唐家的末日了!唐清欢离开后,想起方才贺莲房的表情与反应,贺茉回始终放心不下,便去到了贺莲房的院子。除却摇光之外的三婢在外头守着,没人敢进去打扰,见贺茉回来了,都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神色,像是看到了救兵一般,琴诗眼巴巴地道:“二小姐,您可一定要劝劝王妃莫要钻牛角尖,这真的不是她的错!”做错事的是聂六,凭什么要让她们家主子来承担?贺茉回点点头,看着三婢期盼的神色,保证道:“放心吧,我会安慰好大姐的。”说完,举步走了进去。刚走进偏厅,还没来得及进卧房,便听见贺莲房清冷的毫无情绪的声音:“我不是说过,谁都不见的吗?”“是我呀,大姐。”贺茉回小心翼翼地走过去,见贺莲房呆呆地站在窗前,不知道在看什么。“……你还好吗?”从来都是大姐劝哄安慰她和潜儿,今儿个角色突然对调,贺茉回还不大适应。“是还为清欢的事情烦心吗?”贺莲房沉默了片刻,方道:“聂六是为了对付我,才会从清欢身上下手的。他说得没错,我会一辈子都牢牢地记住他了。”贺茉回抿着嘴巴,说:“大姐……你不要自责好吗?这本身并不是你的错,更何况,现在最重要的,是给清欢报仇呀!”贺莲房闭上眼,嗯了一声。“大姐,我有个想法,不知道行不行?”闻言,贺莲房诧异地看向她。贺茉回露齿一笑:“唐家的大小姐,不是很看重她的那张脸么?这也是她之所以从小到大都讨厌清欢的原因因为清欢比她长得漂亮。她既然那么看重自己的容貌,那么,帮她变美,也算是好事一件吧?”*****************************及笄的姑娘都会用些胭脂水粉,对于高门世家的千金小姐来说,她们对于胭脂的要求更高,并且极为挑剔,就算是最最普通的桂花香粉,都要选用当季最新鲜的桂花晒干磨成粉,然后经由极其复杂繁琐的步骤和程序制成。都是桂花香粉,普通人家买个几百钱就能用上个一年半载,而这些千金小姐,几百两买的,也不过是数月的用度。唐晶莹素来以美貌自持,她生得娇媚明艳,美丽的容貌一直是她骄傲的资本。而唐清欢生得比她美丽,又聪明温柔,也因此,唐晶莹十分厌恶唐清欢,否则,从小到大,府中庶出姐妹那么多,她别的都懒得搭理,却独独欺负唐清欢?还不是因为那个小贱人生得比她美丽!而现在,美丽又有什么用呢?一个已经被用过的破鞋,就算再美,也不会有男人娶过门的!因此,这几日唐晶莹的心情非常好,好到她出门闲逛时,买了一大堆的胭脂水粉和金银首饰。唐家不是特别有钱,但是供她挥霍却是绰绰有余的。这天,又到了唐晶莹固定出府的时间,她带着贴身丫鬟与家丁,朝平日去的那家胭脂店去,想看看可有什么新的颜色,能让人看起来容光焕发的。结果还没到,便在一个巷子口看见人挤人不知在抢些什么东西,唐晶莹是个好奇心颇重的女子,便差使婢女去看。婢女去了,回来的时候气喘吁吁地跑着:“小、小姐!是、是、是……”是了半天也没能说出来,唐晶莹不耐烦地道:“是什么,你倒是快说呀!”“是、是有个小贩在那卖便宜的胭脂呢!据说抹到脸上后会皮肤会变得又嫩又滑,能一瞬间年轻好几岁呢!您看那里三层外三层围着的,全是些大姑娘小媳妇儿,都挤得不可开交,就是为了买那小贩的胭脂呢!据说那小贩在这路口卖了有几天了,生意特别好!”“……真的假的呀?”唐晶莹被勾起了兴趣,“真有你说的那么管用?”“这个奴婢就不知道了,但方才奴婢问了个姑娘,她说自从用了那小贩的胭脂,脸上就再也没出过疙瘩,并且浑身都散发出一股花香味!”婢女说的信誓旦旦。“奴婢觉得那姑娘的皮肤看起来是真的好,想来小贩的胭脂是真的管用的!”听了这话,唐晶莹摸了摸自己人中长出的一颗痘,不免有些心动。为了去掉这颗痘,她大夫也看了,胭脂不知换了多少种,可是都没用。要是这小贩卖的真管用的话……“你去给我买些来,去!”婢女连忙又跑了过去,足足挤了半个多时辰,才重新回来。她捧着包装简陋的胭脂盒,鼻头的汗珠亮晶晶的:“小、小姐!奴婢、奴婢抢来了!”唐晶莹嫌恶地看了一眼:“真没用,这样的破东西,真的管用吗?”嘴上这样说着,当天晚上洗漱完毕后,她还是将胭脂盒拿了出来。盖子一打开,便闻见一阵香气扑鼻。这香味儿特别好闻,是那种最纯正的牡丹香,就像是在闻真正怒放的牡丹花一般。唐晶莹闻了闻,觉得这香味很喜欢,但是莫名其妙买的东西,她真有点不敢用。于是,她叫了个婢女过来,命令她抹到脸上,此后一直看着她抹了三天。三天后,婢女脸上的小痘和疙瘩已经消的差不多了,就连那为数不少的雀斑都淡了些,整个人的气色看起来非常的好。唐晶莹终于相信这胭脂是好的了,于是她将剩下的那一点抹在了自己的人中上。第二日一早,她便惊喜地发现,自己的脸庞光滑如玉,雪白的如同刚剥壳的鸡蛋白,说不出的晶莹透亮,娇嫩白皙!这可真是太奇妙了!和那小贩的胭脂比起来,她在燕凉那些出名的商铺买的,简直就是泥土!一点作用都没有!想到这里,唐晶莹便无比期待赶紧出府去,多多买些回来屯着,这样的话,她也就不必担心日后没有好的胭脂用了!而且,这么漂亮的胭脂,最好是只给她一个人用,让所有女子都羡慕她的气色和美貌!小贩一听说唐晶莹的要求后,整个人都傻了:“这、这位小姐,你、你说啥呢?小的是个生意人,那咋能不做生意,专门卖给你呢?小人这好不容易有了些熟客,要是以后都卖给小姐你,那这些人怎么办?”唐晶莹才不管这些呢,只要是她要的,无论如何就都得得到!“谁管她们怎么办?总之,你只要跟着我,专门给我做胭脂水粉就行了,至于这些人……”她屑一顾地环视了一圈其他女子,非常瞧不起地道:“反正她们每天都要为生活奔波劳技,买这些又有什么用呢?又没人看!你还是跟本小姐走,本小姐保证绝对不会亏待于你!”说到这里,她期待地看着小贩,问:“你答不答应?”嘴里虽然问着答不答应,但是从她背后的家丁来看,不管小贩答不答应,最后的结局都是虎被他扛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