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皇上办傻事(2 / 2)
“既然出来了,便随公子的意了。”傅遥点头,眼看着他把半只焦糊的鸡腿吞下去,忽然很佩服他的味觉,也不知他是吃不出来,还是自己烤的,再难吃也笑纳了。
吃完烤肉(鸡是肯定没动一口的),又喝一碗胡辣汤,喝得满身热乎乎的。两人便牵着手出门,怕在镇上太显眼,都没穿狐狸皮的大氅,裹着一身棉服,倒与街上许多买卖铺户家的掌柜一般无二。
这镇子虽偏,却是麻雀虽小,五脏齐全,街上有酒店、客栈、车马店,棺材铺,还有一家小ji/院,门口两个站街的美人瞧着还挺标致的。
两人在街上转了一圈,在一家小饭店里吃了两碗牛肉面。这镇子来往的大多是开矿的商人,还有一些是挖矿的矿工们,从窗户往外看,不时就能看见一队穿的乌七麻黑的工人走过,店里吃饭的也有不少工人,一抖手就能甩出一把黑煤灰。
赟启低声道:“此地私挖之风盛行,许多矿都是没经朝廷批准的,这回回去倒要好好整治一番了。”
傅遥问道:“公子如何发现这个地方的?”
“前两日和吴起策马,一路就走到这儿了,瞧见这里景色好,便停留了一会儿,正巧看见一座小院在出售就买了下来,想着有闲的时候过来住住,不过那会儿倒没看出来这里还开着矿山呢。”
那应该是他们到猎场的第一天,原来那时候他就已经计划好了,或者除了带她悠闲两日,他还想查探一下这里的矿场到底是怎么回事吧。朝廷对开矿有很严格的限制,有能力有实力开矿的,都要在户部登记在册,尤其是铁矿,是绝不许平民开采的,而对于逊国有多少座矿山也都有记录,而这里凭空多出采煤的矿场,身为一国之君能心安才怪了。
他从来都是这个样子,做什么事想一做三,或者也因为这样才能坐上那个位置,抵得住一堆有异心的朝臣吧。先皇并不是一个好皇帝,而他留给后世子孙的也不是什么牢不可破的江山,现在的赟启可以说犹如茶壶里煮老鼠,若不早点觉醒,逃出去,早晚叫人煮熟了当汤喝。
她的身份既然被拆穿了,关于易东风和李玉华的事也没必要隐瞒下去。
两人出了饭店,沿着小街轻缓漫步,傅遥脑子里乱糟糟的,想说什么,却不知怎么开口。
走了几步,她突然问道:“公子什么时候知道的?”
“知道什么?你是女人吗?”赟启笑着拉住她的手放在自己胸口位置,“以前只是怀疑,上一次在养心殿吻你时,就很确定你是女人了,这颗心为了你而跳,这绝不是对男人的反应。”
他当然没说实话,确定了这一点,他是做过多次实验的,为了验证自己是不是真喜欢男人,他曾让人偷偷带进宫一个长相极标致的男人,为了迎合自己的趣味儿,还特地找了个和傅遥长得有六七分相像的。在寝宫里,他让那人脱掉衣服,在他面前转悠,可惜在看到那人光溜溜裸体,他就莫名有些反胃,那人听命过来亲他,在他凑过来的一瞬间,他就吐了。
但和傅遥却完全没有这样的感觉,与她在一起不仅心跳加速,还很想亲吻她,想得到更多……也因为此,他知晓了她是女人的身份,刘福成为这事,背地里不知笑了他多少回,说他聪明一世,对男女之事却糊里糊涂的。
傅遥早知道这事瞒不住的,已经和他那么亲近了,被发现是早晚的事。只是让她想不到的,他会这么后知后觉,而其中又能这么多波折。男女情爱能让一个人变傻,这话是一点不错的。
他拽着她的手太紧,让她的心微微颤个不停,低声道:“公子,咱们先回去吧,有件事想跟你说。”
赟启笑道:“既然出来了,咱们是要泡个温泉再回去的,不然等天黑了就不好完了。”
“这事很急。”而且不是一两句就能说清的。
“等回来再说就是,咱们有一晚上的时间呢。”手指轻轻在她手心一划,语调暧/昧。
傅遥暗叹,一夜?这是打算晚上要和她同床共枕的节奏吗?
这时候吴起赶着马车从后面追来,傅遥被他拽着上了车,去赟启所说的那个什么温泉。
那地方只是听人说过,赟启也没去过,不过他曾叫吴起去看了看,据说环境果然好得很。
他们进了山,沿着山道走到一片平整之地,转过山坳,原来还寒冷的空气,似乎一瞬间变得暖和起来。道边长着一丛丛不知名的小花,紫色的花苞,甚是娇俏可人。可能因为下过雪的原因,所有的花,似乎都沾湿了,彼此可以分得利落。此时已是傍晚,火红的夕阳余光与紫色的花丛混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很奇妙的美景。r1152